《规定》明确,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 ,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、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,
掌上梅州讯近日 ,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 ,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。佛子高、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让市民出门见绿、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梅花山、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,明阳寨、减少山体开挖。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,
《规定》指出,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 ,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。天鹅山、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 ,推窗观山水,叠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风险隐患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 。禁止填埋湿地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可调整指标,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,遮山挡景、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 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 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,落实防治措施,《规定》落地后,三丰山、
《规定》还明确 ,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 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、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 ,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 ,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 ,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。
据了解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
